北京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收集雨水和利用雨水资源

北京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收集雨水和利用雨水资源

发布日期:2020-01-08 14:35:38 浏览次数:429

      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因地制宜,采取雨水收集、入渗、储存等措施开发、利用雨水资源。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符合雨水收集利用设施的设计标准和规范。

      规划市区,卫星城和郊区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地区应当规划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再生水输配水管线。

      再生水输配水管线覆盖范围外的地区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可回收水量较大的,应当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与建设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鼓励投资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再生水输配水管线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再生水输配水管线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的,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应当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的,使用单位应当加强维护管理、正常使用。发生故障的,应当及时组织排除故障;确需停止使用的,应当及时报告水行政主管部门。

      鼓励使用再生水;使用再生水的,享受优惠价格。
      本市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应用工作,运用科学技术措施对局部大气进行人工影响,增加水资源量。